琶洲西区场地建设指引编制项目

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琶洲西区场地建设指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项目编号:GDSF[2018]-ZC-01

2. 采购项目名称:琶洲西区场地建设指引编制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91.58万元

5. 服务期限:2019630日前完成技术文件编制工作2020630日前完成建设实施技术咨询工作,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琶洲西区场地建设指引编制

(2)数量:1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 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其他资格:

①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②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8.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8627日起至2018717日期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9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8718日(星期三)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9楼会议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18718日(星期三)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9楼会议室

13.本公告期限:自2018627日起至201873日止五个工作日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19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3908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9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1193372  

传真:020-81193372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193372